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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招商引资“飞地”项目管理办法

2019-09-21 来源: 安阳市商务局 【 字体: 打印

第一条 为解决各县(市、区)因主导产业定位和功能区位不同、资源环境制约、规划或产业配套限制等不利于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设问题,促进全市优化资源配置和项目合理布局,推动产业集聚,形成全市一盘棋的整体产业分工格局,提高招商引资工作实效,加快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产业集约集聚发展为目标,以我市产业集聚区和各类产业园区为载体,以培植壮大四大主导产业和三大优势产业为重点,引导招商项目突破行政区划,按产业功能定位,向优势区域集中,实现各县(市、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赢发展,全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

第三条 坚持“谁招商、谁受益,谁付出、谁受益”的原则,根据全市产业区域布局和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实行市主导、县区落实、产业集聚区承接的运行模式,推进各县(市、区)主导产业差异化、特色化、集群化发展。各县(市、区)要准确定位一至二个特色主导产业,科学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和优惠政策,吸引本辖区外与主导产业相配套的项目落地。同时要做到责权对应、利益共享、错位发展,杜绝无序竞争。

第四条 安阳市招商引资指挥部是全市招商引资“飞地” 项目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其下设的办公室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督导考核等日常工作。

第五条 招商引资“飞地”项目是指各县(市、区)引进的招商项目因为不符合本辖区主导产业规划,经安阳市招商引资指挥部按照全市产业布局审定、批准,落地到其他县(市、区)的招商项目。

第六条 建立市招商引资“飞地”项目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由市招商引资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召集,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组成,主要负责对各县(市、区)申报的招商引资“飞地” 项目准入把关,按产业规划布局,进行审定。组织引入方、落地方和投资方进行对接、签约,并协调解决在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和项目具体情况,召集全部或部分成员参加。

(二)联席会议对招商引资“飞地”项目认定,按照项目引入方申报、联席会议审定、项目落地方承接、市商务局备案、利益分成落实的程序进行。

(三)联席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对占地100亩以上或投资额10亿元以上的重大招商引资“飞地”项目、特殊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不受时间限制。

(四)议定事项形成会议纪要,由安阳市招商引资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督导落实。

第七条 招商引资“飞地”项目管理要责权明确,各负其责。

(一)引入方负责项目前期考察、对接洽谈等工作,对引进项目真实性负责,向投资方介绍我市招商引资“飞地”项目有关政策。

(二)经过洽谈,投资方明确投资意向后,引入方负责向安阳市招商引资指挥部办公室申报,经认定和对接协调后,由落地方与投资方进一步洽谈合作细节,签署合作协议。

(三) 申报备案时,引入方要提供项目前期考察、对接洽谈及投资方资料等有关材料。

(四)项目落地后,落地方要及时提供项目会议纪要、合作协议等材料。

(五)落地方负责为投资方创造良好的建设和生产经营环境,办理环评、安评、震评、物探、节能、土地、规划、备案或核准等相关手续。

(六)在落地建设过程中,双方按照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做好相关配套工作,落实应享受的有关优惠政策。

第八条 按照“谁招商、谁受益,谁付出、谁受益”的原则,建立科学的利益分成机制,实现各县(市、区)招商引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赢发展的目的。

(一)收益分成。项目建设期和建成投产后形成的本级财政留成部分,引入方与落地方原则上按4:6分配,也可根据项目情况和双方意愿协商确定具体分配比例和期限。

(二)指标考核统计。“飞地”项目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分别计入引入方和落地方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实际形成固定资产按5:5计入双方年度目标任务考核;项目建成后形成的产值及主营业务收入等指标按属地统计,计入落地方年度考核。

(三)收益分成及指标考核由安阳市招商引资指挥部办公室督导落实。

第九条 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并促进招商引资“飞地”项目管理工作健康快速推进。

(一)符合条件的招商引资“飞地”项目优先列为市级以上重点项目。

(二)符合条件的招商引资“飞地”项目,优先申报省和国家有关政策性资金。

(三)对招商引资“飞地”项目引资人,按照引入方和落地方的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可享受双重奖励。

第十条 其他

(一)各县(市、区)退城进园的企业和项目适用本办法。

(二)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本办法的原则,制定用地保障、项目审批、税费减免等方面优惠政策,加快招商引资“飞地”项目落地、建设。

(三)招商引资“飞地”项目管理工作纳入市政府重点工作进行单项考核。市政府每年对引入招商引资“飞地”项目较多和落地招商引资“飞地”项目较多的县(市、区)进行单独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相互推诿扯皮,影响招商引资“飞地”项目落地的,市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为企业和项目落地、建设、运营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严肃查处破坏投资环境的人和事,加强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努力为招商引资及“飞地”项目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环境。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